哈利玛化成集团株式会社

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
本方针内容依据日本国内法制定。

(制定)

本公司对于在业务上所涉及到的本公司顾客、交易伙伴等的个人信息,严格遵守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令及其他规范,同时兼顾国际动向,确立自主的规则以及制度,制定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方针,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以改善。

  1. 遵守法令及其他规范
    本公司在运用个人信息时,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法令以及行业指导等规范。
    并且依据日本工业规格≪有关个人信息保护守法制度的要求事项≫JISQ 15001)制定守法制度,保护个人信息。
  2. 使用目的说明
    本公司在收集个人信息时,明确说明其使用目的,仅限于收集使用目的所需范围的个人信息。
  3. 个人信息的使用
    本公司对个人信息的使用,仅限于事先明确说明的使用目的范围以内。在获得本人同意后,除依法行事之外,不得个人信息用于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之外。
  4. 向第三者提供
    本公司对收集的个人信息实施妥善管理,在获得本人同意后,除依法行事之外,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或提供。并且在将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托管给业务委托单位时,要事先签订安全管理相关协议,以防止委托单位将其泄漏或转作他用。
  5. 对个人信息权利的尊重
    本公司在信息主体(个人信息的本人)要求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进行通知、公开、订正、削除、停用、清除时,除法令规定的事例之外,均立即予以响应。在接到个人信息运用的相关投诉时,将迅速对其内容进行事实相关调查,在合理的期间内予以真诚的答复。
  6. 实施安全管理对策
    本公司为了对已取得的个人信息实施妥善管理,将制定组织方面、人员方面、技术方面的安全对策,为防止和纠正对个人信息的非法入侵、个人信息的丢失、损毁、篡改以及泄露等采取有效措施。
  7.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的改善和维持
    本公司对员工(包括正式员工、派遣员工、非定时勤务员工、合同工、临时工、钟点工等)、相关企业(合作企业、业务外包企业、服务提供企业等)宣传贯彻本公司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方针,并进行及时的、适当的改善和维持。

「个人信息的运用」

  1. 关于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    本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(2003年5月30日法律第57号)(以下简称为“法律”),在以下业务及实现目的所需的范围之内使用顾客的个人信息。

    (1)业务内容
    1-1 以下各类产品、其原材料、副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制造、加工、购销以及进出口相关的业务
    1-1-1 天然树脂、松节油、妥尔油等油脂类
    1-1-2 合成树脂、合成树脂添加剂、金属皂、其他工业药品
    1-1-3 医药品、农药、香料
    1-1-4 农林牧渔产品
    1-2 普通仓储业相关业务
    1-3 冷藏业相关业务
    1-4 有关工业所有权、技术情报等无形知识产权的取得、转让及提供等相关业务
    1-5 有关高尔夫球场、高尔夫练习场、其他体育设施及其相关设施的运营及管理的相关业务
    1-6 医疗器械、用具的杀菌、消毒以及销售的相关业务
    1-7 上述各项附带或关联的所有相关业务

    (2)利用目的
    2-1 用于完成商品、资材、促销物等的订购和接受订货、发送、接收、结算及其确认
    2-2 用于提供新产品信息、其他服务等
    2-3 用于展览或活动等的相关介绍、报名接待以及入场接待、联络及其他相关业务
    2-4 用于向应聘者提供公司信息、招聘信息以及联络,聘用与否的判断和通知
    2-5 用于与交易伙伴和顾客取得联络、协调、咨询以及在婚丧、节令时的问候等
    2-6 用于对董事和员工实施雇用管理以及对福利、退休人员的管理
    2-7 用于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
    2-8 用于开展对顾客的喜好、购买动向、对商品或服务利用状况的调查,以及其他问卷调查,并进行分析
    2-9 用于对顾客的希望、意见以及对有关咨询、投诉的受理、答复以及相关管理

  2. 有关个人信息的利用目的
    根据法律,本公司接受本人要求,公开所保管的个人信息,告知使用目的,或针对所保管个人信息内容与事实不符部分进行修改,以及停止使用或停止向第三者提供(以下简称为“公开”。)。有关公开等要求的具体办理手续,请向下述咨询窗口进行咨询。另外在对应的要求中,如果要求公开和通知使用目的,则需要支付本公司所规定的手续费,请予以谅解。
  3. 关于个人信息的运用以及问询和投诉
    有关个人信息运用的问询和投诉等,请与本公司咨询窗口联系。